分公司有兩種形態,兩種形態的納稅方式是不壹樣的:1、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財務是可以獨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對獨立。分公司等分支機構,只要符合獨立核算的條件,應單獨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經營所在地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這種類型在計稅時,分公司和總公司應分別適用所在經營地的適用稅率,分公司作為獨立納稅人進行納稅。2、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財務是不獨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計入母公司帳目。壹般是辦理了分公司手續後,總公司持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稅務登記證件到總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去開匯總納稅證明,將證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