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債券承銷業務中,個別項目對發行人的債務情況,對外擔保情況,償債能力,關聯交易情況,重大仲裁、訴訟和其他重大事項及或有事項等盡職調查不充分。
3、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個別項目對原始權益人、托管人的資信水平等盡職調查不充分,盡職調查報告未包含對重要債務人進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存續期管理對基礎資產現金流監督檢查不到位,未發現涉及基礎資產現金流的重大事項並發布臨時公告。珠海,廣東省地級市、省域副中心城市,Ⅱ型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