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國資系統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株洲市國資委的監管範圍包括:在市政府授權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法》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和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