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產: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1,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註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2名。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註冊建造師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
3.持證上崗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8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配備齊全。
4.具備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不少於12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本類別資質標準二級以上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可承包單項合同金額不超過600萬元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