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行政執法局屬於地方行政機構,公務員。它是中國大陸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管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組織起草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的意見和措施。
2、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對全市城市管理監察和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考核。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事業、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方面的專業行政執法。負責全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作風、隊伍建設和廉政勤政建設。承辦市政府和市城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