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精神,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優質檢察產品和法治保障,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的意見》。
法律依據:《關於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系機制的意見》 第壹條 最高檢與全國工商聯每半年舉行壹次雙方主要領導出席的高層會商,圍繞檢察機關如何更好地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進行交流,深入了解民營企業家的司法訴求,研究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有關舉措。同時,提出要推動地方檢察機關與各級工商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能夠滿足需求的交流溝通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