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納稅調整是因為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差異形成的,就是按照稅法對利潤所得進行調整,包括按照稅法超規定的工資、費用和提取的業務招待費、福利費、工會費、教育費、折舊,不能在稅前扣除的各種開支等等。還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費用,可以進行調整提足。
3、納稅調整壹般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期,也就是說妳以前申報的稅有不合適的地方,在匯算期內,根據國家稅收法規調整妳的納稅額,把應交的稅都交了,把不應交的稅也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