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出口單位申請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備案息登記表;
3、《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正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5、《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
6、《中華人民***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註冊登記證書》正本及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須註明“與原件壹致”字樣並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統壹為A4規格)
辦理流程:
1、出口單位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後,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提供以上材料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2、外匯局審核上述材料無誤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是不是手續沒有辦全,還是其它問題,如是其他問題請您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