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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事”還是“啟示”?

“啟示”有公示的意思,就是把壹些已經確定了的事情公布出來,讓大家執行,有壹定的強制性。\x0d\比如權力部門禁止大家做壹些行為(如小區內不準擺賣,亂倒垃圾等)的啟示。\x0d\\x0d\而“啟事”則是公開壹些未有定案的事情,讓大家參與,討論。大多沒有強制性。比如尋人啟事征友啟事等。\x0d\\x0d\所以,簡單來說,\x0d\“啟示”——已經確定下來的事情,較多用在公事上,個人不宜使用。\x0d\“啟事”——大家可以繼續跟進的事情,個人或小集體用得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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