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公用計算機國際聯網管理辦法》
第十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計算機互聯網查閱、復制、制作、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害社會安全和淫穢色情的信息;發現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的,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壹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互聯網從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統和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