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道企業名稱的前提條件下,可以直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找企業的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