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
(壹)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三)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六)現役軍人;
(七)原已取得學歷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普通全日制學歷的人員(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不受限制);
(八)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九)定向委托培養的,以及按規定到定向工作單位未滿服務期限的;
(十)近五年報考湘西州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未按照合同履職完的人員及鳳凰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