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主要負責機動車的註冊、變更、轉移、抵押和註銷登記。申請、更換、續辦、驗證和受理其他與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業務。
擴展數據
駕駛證受理崗的工作職責
(1)受理駕駛證業務申請,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體檢結果、駕駛證準駕車型資格(消除體檢錯誤記錄)。
(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未滿兩年、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未滿三年、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發生交通事故以及申請人累計記分情況。
(3)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電腦。
(4)為申請人出具考試預約證明。
(5)出具駕駛技能考試合格證明。
(6)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7)保持辦公環境整潔,保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