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正常辭職只能由公司發。但如果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無法協調,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裁決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這個時候,獎狀可以作為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不能隨便發。不能代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依法辦理離職手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可以寫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辭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