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需要說明的問題提交書面說明。
2、用人單位自查後,按規定時間,提交申報年審的相關資料。
3、政府機構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全部退回。
4、通過考試,年審合格的,發給《勞動保障年審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