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動產抵押物登記,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向登記機關提交《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申請書》,並提供以下材料:1、主合同、抵押合同;2.動產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3.動產抵押物的存放情況;4.抵押合同雙方的營業執照;5.雙方代理人的身份和權限證明;6.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關應當對相關內容進行審查;登記機關決定是否登記。二、辦理核準抵押登記時,登記人員在抵押人的《房地產證》他項權利欄內加蓋抵押專用章,填寫抵押日期和抵押權人,並將抵押情況記入房地產登記簿並輸入計算機。抵押記錄應當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姓名、面積、價值、抵押金額、抵押期限等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零三條以動產抵押,抵押權於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註冊,您可能無法對抗善意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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