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任何壹種方式參與貨物國際流通,並被海關當局認定符合世界海關組織或相應供應鏈安全標準的壹方,包括生產商、進口商、出口商、報關行、承運商、理貨人、中間商、口岸和機場、貨站經營者、綜合經營者、倉儲業經營者和分銷商。
AEO制度:
是世界海關組織WCO為了實現《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準框架》目標,構建海關與商界之間的夥伴關系,實現貿易安全與便利方面目標引入的壹項管理制度。
AEO制度的基本內涵是,海關以企業為基本合作對象,通過海關為守法、安全的企業提供最大化的通關便利,建立合作夥伴關系,達到互利雙贏的目的。
也就是說,企業符合海關的要求,通過了海關的認證,即享受到海關給予的便利;通過各國海關與海關之間的合作,最終實現在全球的通關便利。
對AEO企業的要求,包括內部控制、財務狀況、守法規範、貿易安全和附加標準。海關對以上各部分進行打分制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