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辦法》的有關規定,只有符合以下四種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才可以查閱機讀檔案。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及其他黨政軍機關持介紹信(公函)及查詢人員工作證件,可查閱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到該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的工商局即可查詢,每次收費30-4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