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查詢 - 火車票報銷打印時限

火車票報銷打印時限

火車票取票報銷時限應為180天。根據法律規定,旅客自上車之日起半年內,可在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取票機領取報銷憑證。

旅客如需報銷憑證,應在開車前或乘車日期前180天(含當日)內,到車站(全國任何聯網車站)售票窗口、自助售票機換取報銷憑證。鐵路電子客票改簽後,可以重新打印報銷憑證。身份證無法讀取的,請提供訂單號(E+9位),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旅客在官網12306辦理退票後,如需退票費退款憑證,可自辦理之日起180日內(含當日)到車站(全國任何聯網車站)退票窗口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文章

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鐵路工作,對全國鐵路實行高度集中統壹指揮的運輸管理體制,對地方鐵路、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幫助。

國家鐵路運輸企業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

  • 上一篇:東莞市東怡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cisp證書含金量大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