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消防救援大隊其職責是:
1、承擔責任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2、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誌。
4、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
5、定期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