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詢問被審計單位對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附註、涉及的調整分錄是否有意見。沒有意見的,可以蓋章同意;如有意見,寫下不接受的理由。如:1。對審計報告有保留地提出問題,並給出理由;2.對報表附註中的壹些表述提出修改意見。3.不同意壹個調整分錄,並說明理由。
事務所會根據實際情況參考妳的意見,如果理由充分可以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