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九條公司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企業類型、經營範圍、經營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姓名。
第十二條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只能有壹個住所。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
如果是註冊公司的個體工商戶
註冊時提供的註冊項目包括:
(壹)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
(2)組成形式;
(三)經營範圍;
(四)營業場所。
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
第七條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是指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公民的姓名及其住所的詳細地址。
第十條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詳細地址。
即如果妳是個體工商戶,可以直接用妳的攤位作為妳的工商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