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第二條,第三條法院的告知是沒有問題,但第三條是問題的,法律規定僅規定有明確的被告即可,身份證復印件正面已經體現被告明確信息,法院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如果法院以此為由,不予立案,妳可以要求出具裁定書,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根據經驗和法院規定,壹定能勝訴。
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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