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在執行階段會通過聯網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住房、車輛等財產。如果申請人能夠提供被執行人的股權、股票、有價證券等信息,也可以申請法院調查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 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應當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被執行人應當如實報告財產;人民法院應當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進行調查,根據案件需要應當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調查的,同時采取其他調查方式。
第二條 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應當填寫財產調查表。財產線索明確、具體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調查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三日內調查核實。財產線索確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