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的確認是為了保證房屋所有權人依法對其房屋享有占有和處分的權利,是唯壹完整的產權。
同時也是房地產權屬登記、權屬變更、轉讓評估抵押、中介服務等產權管理和產權登記的法律依據。辦理各類房屋權屬登記並承擔初審審批責任的區房管局、市房地產交易所、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事項。符合規定條件的,移交審批單位,並填寫權屬證書。在退回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證件時,要向當事人說明退回的原因和補正的方法和要求,所有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都必須領取由國土部門統壹發放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每塊宅基地都要按戶填寫。對於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經濟社和村委會、鎮政府二級經濟組織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後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提交土地管理部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