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了依法設立的營利性法人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十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活動,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壹)企業營業執照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金信用證明;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意向書;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