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公司法規定,個人獨資公司(壹人有限公司)屬於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全部財產承擔責任,因此對外提供擔保不必取得法人配偶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