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和isp區別:最大的區別就是idc業務和isp業務是不同的業務種類,根據《電信業務分類目錄》劃分,idc業務是B11類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而isp業務是B14類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詳細介紹如下:
idc指的是利用相應的機房設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為用戶的服務器等互聯網或者其他網絡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及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服務器設備出租及存儲空間的出租、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租用。
isp指的是利用接入服務器和相應的軟硬件資源建立業務節點,並利用公用通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互聯網骨幹網相連接,為各類用戶提供接入互聯網服務。
註意:從事idc業務企業需要辦理idc許可證載明的業務種類: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而isp許可證載明的業務種類是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