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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在註銷營業執照時可以再次使用原來的名稱嗎?

法律分析:

超市壹般包括以下證件: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煙草零售許可證、稅務登記證。1.營業執照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不能轉讓。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因此,如果不是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經營者將註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而新經營者將註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2.營業執照類型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可以辦理轉移手續。3.食品流通許可證,煙草零售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都需要補辦。不能因為證書上的負責人名字變了就偷懶。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經營場所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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