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包含企業“字號”,字號是名稱的壹部分,企業名稱通常包括四個部分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先說明壹下 營業執照 的名稱 營業執照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名稱\行業特點\組成形式四部分組成的。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條字號名稱,是指個體工商戶為基營業廠、店等所起的名稱。
法律客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企業,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政區劃名稱;跨行業綜合經營的企業,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應當是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行政區劃名稱。市轄區名稱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時應當同時冠以其所屬的設區的市的行政區劃名稱。開發區、墾區等區域名稱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時應當與行政區劃名稱連用,不得單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