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工貿企業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應當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第十壹條規定。工貿企業應當采取可靠隔斷(隔離)措施,將可能危及作業安全設施設備、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空間與作業地點隔開。第十二條規定,有限空間作業應當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氣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有限空間內盛裝或者殘留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作業人員應當在作業前對物料進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