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實施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通過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產業發展趨勢,可以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快速發展。
2.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研究提出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
3、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起草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評估工業運行形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整,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有關部門和企業的關系,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
4.工業和信息化局也有權公開信息,包括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機構職能、工業和信息化局的部門文件、工業和信息化局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人事任免等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工業和信息化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