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具體工作範圍及責任:
1、負責指導公安機關(公安分局、派出所)指揮中心的工作和110報警服務工作。
2、指導、管理公安情報信息工作。
3、協助局領導指揮調度警力,處置緊急治安案件、嚴重暴力性案件、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及其它重大治安問題。
4、負責社會面巡防工作的業務指導。
5、承辦市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日常工作。
情報信息研判工作要求:
壹是牢固樹立“情報主導警務”的理念。各單位“壹把手”要親自抓,安排熟悉公安業務、敏銳性強、責任心強的民警負責情報信息分析研判工作。
二是綜合情報部門工作人員要進壹步提高情報研判水平,不斷推進情報信息研判工作的深化和拓展應用。
三是強化情報引領,形成多警聯動。情報中心要充分發揮研判核心職能,強化與各警種、部門的情報信息交流合作,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案件的偵破工作中,為業務警種提供強有力的情報支持;以操作性強、指向精確的情報產品,服務全局各警種開展打防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