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0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規定》共分六章36條,包括總則、對社會公開、對特定對象公開、網上公開、監督保護、附則,自2013、1起施行。
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要求公安機關應當主動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公眾關註、社會知曉的執法信息;不宜向社會公開,但涉及特定對象權利義務,需要特定對象知曉的,應當告知特定對象或者為特定對象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