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的前提是有確定的被告,最基本的就是提供姓名、性別、住址。如果不能提供地址、身份證號等信息,被告不明,法院不能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