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具有以下特點:
(1)內容的規定性。公告所宣布的事項是國內外極為關註的重大事項,所宣布的內容是能夠向國內外公開
的重大決定,它的使用要考慮在國際國內所可能產生的政治影響。
(2)發文機關的特定性。公告的發文機關僅限於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行政機關及其工作部門。
(3)告知的廣泛性。公告向國內外發布,其告知的範圍相當廣泛。
(4)傳播的新聞性。公告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公開發布。
2、公示是指政府機關或團體下達的指示、通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