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地域在歷史上先後隸屬於寶安縣、番禺縣、博羅縣、東莞縣、新安縣、寶安縣、寶安區、光明新區等,其歷史名稱亦多次變更:
建制於明清時期,先後建周家村圩(今將石社區)、白龍崗圩(今合水口社區)、永長圩、豐和圩等。後於1929年,在樓村武舉人陳海神、合水口村麥曉孫的倡議下,在合水口與上村交界處建公平圩,1931年正式命名為“公明”圩,取“公道”、“光明”之意。
1950年屬寶安縣第四區;1952年10月改屬第七區;
1958年10月與光明農場壹起組成光明人民公社;
1959年4月並入松崗人民公社,1967年7月分出;
1983年7月改為公明區;
1986年10月改稱公明鎮;
1993年1月1日,寶安撤縣設寶安、龍崗兩區,公明屬寶安區;
2007年5月光明新區成立,公明劃歸光明新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