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申請人身份的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等;
2、證明變更事實及理由的相關證據;
3、變更申請書;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由申請人自主申報。
申請人可以通過企業名稱申報系統或者在企業登記機關服務窗口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對擬定的企業名稱進行查詢、比對和篩選,選取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企業名稱。
申請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並承諾因其企業名稱與他人企業名稱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