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址丟失: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工商局將通過短信提醒的方式發送至法定代表人登記時填寫的手機號碼,給予公告期10天。如果在10內處理了地址問題,系統將不顯示業務異常列表。如果已經過了公告期10天,還沒有辦理,在系統上搜索公司名稱,會顯示該公司已經載入經營異常名錄!
2.未在規定期限內公布年度報告的。
3、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4.未按要求履行即時信息披露義務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