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也稱“信息披露制度”。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接受公眾的監督,上市公司必須依法披露或公布其相關信息和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壹十六條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領取的報酬情況。
第壹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股東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