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企業讓員工入股之後,員工享有股東的合法權益,這種方式是合法的,並不構成非法集資。但如果老板讓員工入股的目的是為了非法占有員工的集資款,後續老板攜款潛逃給員工帶來損失的,這種行為就屬於非法集資,構成詐騙,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