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商局領取公司章程。章程具有合法性、真實性、自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原則,對公司的設立和運作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生存的靈魂。成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備條件之壹,是公司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本章程具有法律效力,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這項規定是強制性的,不能以任何方式排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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