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後,不滿壹周年的,不需要提交2019年度經營報告。相反,需要在成立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上壹個自然年度的年度報告。
法律依據: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將現行的企業年檢制度改為企業年報公示制度。壹方面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采用網上申報,方便企業按時申報;另壹方面,強化企業的義務,要求其向社會公示年報信息,供公眾查詢。相對於目前的企業年檢制度,對企業的監管會更加有效。這項改革改變了傳統的通過年檢,由市場主體對監管部門負責的方式,改為市場主體通過相關信息的公示,對社會負責的方式,突出了信息公示的服務功能。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企業的相關信息。對於企業來說,不用去工商部門年檢,減輕了企業負擔。同時增強了企業披露信息的主動性,也增強了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這將使公眾更容易了解企業的情況,促進企業自律和社會治理,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