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要求填寫企業簡易註銷公告內容;4.提交簡易註銷企業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5.提交材料後會進入20天的公示期進行簡單註銷。公示期內無人提出異議的,可在公示期結束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簡易註銷。如果超過6個月,建議先檢查有無異常。如果有,需要先去除異常,再註銷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