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應當在股權變更後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提交變更登記申請書、新股東的身份證明、公司作出的變更決議等文件;
3.申請文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4、涉及稅務登記、稅務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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