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從業資格信息采集的目的:建立會計從業資格信息管理系統。
二、信息采集對象:沒有進行過信息采集的持有我市發放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包括2007年沒有換發的證書;
三、信息采集具體辦法:
以天津為例:
1登錄系統,填全基本信息,打印出《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表》後即完成了信息采集,不需要到會計從業 資格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確認手續; 2.打印有效期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信息采集後方可進行其他從業資格管理事項;? 3.未打印有效期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應先進行信息采集,再進入換發證書申請打印證書換發申請表,換發證書後方可進行其他從業資格管理事項;
4.證件號碼或姓名錯誤的,先按錯誤的信息進行采集,再按照信息變更的程序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簽發機關辦理
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