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實行首長負責制。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委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地方各級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 國務院***設置29個部、委、行、署,1個辦公廳,15個直屬機構和6個辦事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