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2.20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勞動仲裁院,公司代理人與我們約定,2020年12.20前付清所有欠款。我們的調解協議已在法院仲裁庭備案。
然而,王無視國家法律和司法機構的權威,我們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未付工資和2020年6月20日從光合集團辭職的補償。
以光合作用為主的新興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多次欺騙員工和司法機構,現已向法院申請將光合作用列為失信人。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
光合作用新興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壹個老品牌,從查詢企業信息的網站上可以找到很多有大量犯罪記錄的不誠信企業,如下圖所示:
公司董事長王有失信記錄,不僅在欠薪灰色地帶徘徊過壹次,還能在2020年初承接趵突泉所在城市歷下區政府道路改造工程。項目啟動資金從哪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