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只是大學生自己的壹個就業意向,對以後換企業是沒有什麽影響的,就業協議和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壹樣,所以是可以更改的。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如果畢業生未簽訂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壹編號協議書(壹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