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積分制須符合以下條件:
45周歲以下,持有效廣東省在穗居住證,已在廣州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保滿四年。廣州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總積分達到65,438+000分鐘,五年無刑事處罰。廣州積分制有名額限制。2026年5438+0,按照10000的總額實行積分制,按積分排名入戶。